新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02-12 11:04:30 来源:  点击:  收藏

新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25年2月11日新乡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新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静院长所作的...

新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2月11日新乡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新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静院长所作的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聚焦省委“四高四争先”,在市委坚强领导下,立足主责主业,严格公正司法,强化基层基础,锻造过硬队伍,持续提质增效,加快推进全市法院工作现代化,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乡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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