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德山 王玉珊中共党史党建学一级学科随着其二级学科的确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它下设的两个基础性二级学科“中国共产党历史”(以下简称“党史”)与“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以下简称“党建”),如何实现融...
中共党史党建学一级学科随着其二级学科的确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它下设的两个基础性二级学科“中国共产党历史”(以下简称“党史”)与“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以下简称“党建”),如何实现融合发展,是中共党史党建学一级学科建构的基础性工作。加强对这两个二级学科的交叉点——党建史的研究,是解决两个学科融合发展存在问题的重要途径。
一、“党史”、“党建”学科融合发展面临的问题
“党史”、“党建”学科从知识传播到课程开设,再到学科建设,均有百年历史。改革开放以来,两个学科先后经历:“包含”阶段(1983年)——“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被确定为法学门类下一级学科政治学的二级学科;“半包含”阶段(1990年)——“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从属政治学一级学科;“并列”阶段(2013年)——被调整为“党的建设与中共党史”;“分离”阶段(2017年)——“党的建设”与“中共党史”分属不同一级学科;“合成”阶段(2022年)——“中共党史党建学”跻身法学门类一级学科。可以说,“党史”、“党建”学科关系本应非常紧密,但实际情形并非如此。究其原因,一方面,两个学科建设时间长短不一。新中国成立以来,在高教系统,“党史”的教研工作几乎延续不断,而“党建”由于没有课程依托,其知识传播、学科建设受到很大限制。另一方面,两个学科属性认同不一。“党史”在中共党史党建学一级学科成立前一直划归政治学一级学科,“党建”则一度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而存在。多年来,许多两个学科的从业者认为两者之间研究理念、思维方式、学术规范、学术惯例差异明显,对话和沟通困难。此外,两个学科建设评价标准也不一样。面对这种情况,应当大力推动两个基础学科的从业者加强交流、增进理解,并在此基础上认真研习中共党建史,这将有助于更好推进“党史”、“党建”学科实现融合发展。
二、推进“党史”、“党建”学科完整性建设
深化党建史研究,可以使“党史”、“党建”两个学科从业者正确认识两个学科的定位及相互关系,发现更多共同语言、共同目标和基本知识体系,牢固树立中共党史党建学的学科自信,进而推进一级学科建设。
其一,党史是包含党建史在内的党史。“党史”学科的研习对象,从纵向(“条条”)看,以三个“历史决议”尤其是第三个“历史决议”对党史主题主线、四大历史时期的叙述内容为基本对象。从横向(“块块”)看,2010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将党史内容阐释为:“党的历史,是党领导全党同志和全国各族人民不断为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而不懈奋斗的历史;是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革命和建设道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推进理论创新的历史;是党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不断经受住各种风险和挑战考验、发展壮大的历史”,即不懈奋斗史、理论创新史、自身建设史。2024年,《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则概括为不懈奋斗史、不怕牺牲史、理论探索史、为民造福史、自身建设史。目前,一些党史研究著作不同程度地增加了“自身建设史”的内容,但大多是将其作为历史事件进行叙述,没有从党的建设自身发展规律展开,忽略了党的建设内部各构成要素的互动、运行状况。
其二,党建理论只有以党史、党建史为基础才能做深做实。“党建”学科研习的对象,从关注范围看,有“大党建”和“小党建”之分。“大党建”关注的是“为什么要坚持党的领导、怎样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两大核心命题;“小党建”关注的是后者。从理论逻辑看,党建理论由三个层面的问题构成:一是中国共产党“是什么”,即它的阶级属性和社会属性、理论基础与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等;二是中国共产党“干什么”和“怎么干”,主要是“党的领导”的内涵,如党的领导地位、领导内容、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等方面;三是中国共产党“怎么建”,即基于前两者确定在特定历史阶段党的建设原则要求、总体目标、具体部署、实践举措和实际效果,等等。一些“党建”研习者习惯从某一阶段党建总体布局和工作要点出发,去大而化之地寻找史实论据、编排理论依据。这样的党建理论往往随着党建总体布局、工作要点阶段性变化而不断变化,呈现出“追风”特征。究其原因,与一些“党建”研习者对党史尤其是党建史研究不多有关。
其三,完整把握党建史的研习内容。党建史是研究中国共产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过程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它要求从纵向度研究党建的主要问题。一是党的领导。它要回答的核心命题是“为什么要建设党”。党的建设的直接目的是为党的领导服务,而党的领导的直接目的又是为推进党和人民的事业服务。在党史不同阶段,党的领导需要解决不同难题,完成不同任务,也就有了不同的领导理论、领导体制、领导方式,以及对领导集体和领导干部不同的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要求。呈现它们的变化状况并分析其原因是党建史研究的重要内容。二是党的建设目标。它要回答的核心命题是“建设什么样的党”。党史上每次党的建设目标的确定都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展示其变化轨迹,揭示其发展规律,正是党建史研究的任务。三是每个特定历史阶段的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和工作要点。它的核心命题是“怎样建设党”。其中,总体布局相对稳定,工作要点的阶段性变化明显。离开对党建目标的认识,仅从党建总体布局尤其是工作要点的发展状况来描述和研究党建史,或者用现时的党建总体布局甚至阶段性较强的工作要点对党建史进行回溯式描述,会使整体性、系统性很强的党建史支离破碎。只有从党建史的自然发展状况出发,才能理解某一特定阶段党建总体布局的实质,理解其指导下工作要点的实践价值。
三、深化党建史研究的基本方法
一是在尊重党建发展规律的基础上认识党建的发展历程。在党建史上,毛泽东、刘少奇、邓小平等都明确说明了党的本质——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在特定的历史阶段为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的“工具”。历史阶段、历史任务不同,对“工具”的要求自然不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到什么阶段,党的建设就要推进到什么阶段。这是加强党的建设必须把握的基本规律。”因此,党建史按照第三个“历史决议”对党史分期分段的阐述进行自身的时段划分和叙述更为合理,不宜简单以党史上的重大事件作为党建史分期分段的标志。
二是在掌握党建基本原理基础上研究党建史。一方面,要掌握党建基本原理,对外能够厘清中共党史各种要素中党建和非党建的区别。比如,同样是妇女问题,妇女党员队伍和妇女干部队伍建设史属于党建史研究范围,党的妇女工作政策发展史属于党的领导史关注的对象,而党领导的妇女解放运动史则不属于党建史关注对象,而属于“不懈奋斗史”研究的问题。另一方面,掌握党建基本原理,对内不但要能够知晓哪些党史要素属于“自身建设史”研究的对象,还要能够明白各要素之间的关联。
三是运用历史学的研究范式和方法研究党建史。党建史研究,要按照历史学的走近历史、对话历史、走出历史“三步走”进行。比如,在党的创建史研究方面,通过实证材料关注(即“走近历史”或“了解”)党的二大召开时全国195名党员心目中的中国共产党究竟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政党,它最终要干出什么,如何建设等一类党建史的基本问题;在此基础上,通过对这些人生存环境和成长经历、阅读过程和思想境界、与组织关系密切度等要素,或具体历史环境的分析(即“对话历史”或“理解”),就能知道有些人为什么对理想信念忠贞不二、生死以之,而另外一些人为什么后来发生动摇,脱党、退党甚至反党;又在此基础上,从历史发展的必然性或历史发展规律出发,对相关人物和事件作出科学的评价(即“走出历史”或“见解”)。通过此类深入研究,党建史研究的学术魅力将进一步彰显。
四是在大历史视角下研究党建史。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用大历史观认识和研究中共党史,为党史研究指明方向。作为党史重要组成部分的党建史,也只有在大历史视角下进行研究才能跟上时代步伐,展现全新姿态。从空间视阈看,一则党建史是党史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如果不了解“理论创新史”,就不可能了解“不懈奋斗史”中党为什么这样而不是那样去“奋斗”;如果不了解“自身建设史”,就不可能了解是“谁”在“奋斗”;如果不了解“不懈奋斗史”,理论创新、自身建设就没有存在的价值。二则党建史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不了解中国共产党是在列宁领导的共产国际帮助下诞生的,就难以理解中国共产党党的建设中“思想建党”和“中国化”、“民族化”的重要意义。三则党建史是中国近代政党建设史最为重要的部分。不关注此点,就难以理解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为什么是“人民的选择”和“历史的选择”。
总之,加强和深化党建史研究不但能使“党史”研究得以深化和拓展,还能使“党建”研究更为科学化、学术化,并在此基础上使中共党史党建学一级学科建设朝着更加规范化、正规化方向发展。
(作者单位分别为: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来源:《党建研究》2024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