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2024-04-16 20:16:35 来源:  点击:  收藏

□ 王洲洋为了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今年2月中共中央发布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对党史学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内容、主要形式、保障和监督等作出全面规范,...

□ 王洲洋

为了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今年2月中共中央发布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对党史学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内容、主要形式、保障和监督等作出全面规范,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本遵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

《条例》赋予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崇高地位,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基层基础抓落实。《条例》指出:“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用党的历史教育人、启迪人、感化人、鼓舞人,是牢记党的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途径,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以上这些要求,彰显了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作用,彰显了党史和文献工作“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崇高地位。必须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从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看待党史工作和党史学习教育,大力提高政治站位,大力提升思想水平,切实解决目前工作摆布与《条例》要求不相符合的问题,研究成果与社会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增强做好党史和文献工作的自豪感、光荣感。

《条例》赋予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重要任务,必须进一步牢记职责使命,健全工作机制抓落实。《条例》规定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学史明理,二是学史增信,三是学史崇德,四是学史力行。《条例》要求“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坚持全面抓与重点抓相统一、覆盖全党与面向社会相贯通”,“突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抓好青少年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城乡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进网站”。为了完成主要任务,《条例》清晰地明确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必须注意把这一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具体化,转化为可操作性强的具体工作机制,防止领导泛化、责任虚化带来的不负责、不落实。党委要牵头抓总,宣传部门要主动负责,党史和文献部门要积极履职,通过制定长远规划,明确年度目标,拿出具体措施,开展考核评估,加强工作协调,着眼于抓具体来抓落实。

《条例》赋予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丰富内容,必须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增强能力水平抓落实。《条例》要求:“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系统学习党史,学习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史,学习党的不懈奋斗史、不怕牺牲史、理论探索史、为民造福史、自身建设史”,“学习和运用党在长期奋斗中积累的宝贵历史经验”;等等。所有这些,都特别要求党史和文献工作者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党史基本内容、党的历史结论、党的历史经验、伟大建党精神贯通起来,不仅成为党史研究的专家学者、宣传教育的行家里手,而且成为反对和抵制历史虚无主义的斗争勇士、防控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的时代尖兵。

《条例》赋予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多种方式,必须进一步服务中心大局,讲求工作质效抓落实。针对不同的主体,如何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条例》分别对党员个人、对各级党委(党组)、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对基层党组织提出了不同的要求。面对不同的渠道、不同的资源、不同的阵地,如何发挥党史学习教育的作用与功效?《条例》要求,“用好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渠道”,“用好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党史馆、烈士纪念设施、革命旧址等红色资源”,“用好图书、报刊、广播、电影、电视等传播媒介,用好文学、影视、音乐、戏剧、美术等艺术形式”,“用好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手段”。所有这些,都对党史学习教育的学习材料、方式方法、工作质效提出了新要求。党史和文献工作者必须坚持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找作用点,在提振党员干部精神力量、增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中找着力点,努力提供适应不同载体、适合不同对象的党史研究成果,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条例》赋予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坚强保障,必须进一步奋力开拓创新,善于担当作为抓落实。《条例》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提出要求,“准确记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的工作”。对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提出要求,“加强中共党史党建学一级学科建设,做好人才培养、课程设置、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工作”。《条例》要求,“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队伍”,“大力培养优秀党史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造就一批有影响的党史专家和党史宣讲人才”。《条例》同时要求,“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加强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其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纳入巡视巡察内容”。所有这些,都释放出强烈的积极信号,就是要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努力向全社会、全世界讲好中国共产党的故事。必须牢固树立好新发展理念,做好资源整合、工作整合、力量整合的文章,避免各自为战,加强协同联动,勇于开拓创新,构建好“大党史”工作格局,不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开创新局面,取得新成效,展现新作为。

(作者系湖北省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来源: 湖北日报

关于

头条推荐

热点推荐

新闻高清图集

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举报 意见反馈 新闻地图  网站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新乡日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新乡网版权所有
©1997-2022 河南致晟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