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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魏明哲)商场、宾馆、饭店、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客流量较大,消防安全不容忽视。记者日前从我市消防救援部门获悉,为防止上述场所内发生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
据了解,我市的人员密集场所主要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以及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按照相关要求,对于上述场所内,我市将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对发现火灾隐患的,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同时,上述场所将严禁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已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主动拆除;场所内还应向公众提示本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逃生自救,并提示逃生设施、器材放置部位和使用方法。
我市消防救援部门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发现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可以通过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我市消防救援部门举报,也可拨打12345进行电话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