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2日政协第十三届新乡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三届新乡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市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全...
(2024年2月22日政协第十三届新乡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三届新乡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市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新乡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聚焦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积极运用提案建言资政、凝聚共识。
截至2月20日18时,共收到提案458件。依据《政协新乡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提案审查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审查,共立案391件,不立案67件,转社情民意信息10件。立案提案中,委员个人或联名提案367件,占93.9%;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等集体提案24件,占6.1%。经济建设方面的提案105件,占26.8%;政治建设方面的提案28件,占7.2%;文化建设方面的提案56件,占14.3%;社会建设方面的提案160件,占41%;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提案42件,占10.7%。
提案主要内容包括发挥制造业基础优势,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持续创优营商环境,纵深推进招商引资;培育壮大创新主体,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打造种业创新高地,助力中原农谷建设;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创新社会治理机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提高精细管理水平,助推城市品质跃升;深度挖掘文化资源,讲好新乡文化故事;推动职业教育发展,培育高素质技能人才;强化托育养老服务提升,切实办好惠民实事;补齐基层医疗短板,筑牢公共卫生安全屏障;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等。
大会闭幕后,立案提案将按照规定进行集中交办。不予立案的提案,将视情转送有关部门研究参考。大会提案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提案,按平时提案审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