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延 1月22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了解到,我市开展安全生产“七查一打”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以来,新乡市城管局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市燃气专班办按...
1月22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了解到,我市开展安全生产“七查一打”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以来,新乡市城管局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市燃气专班办按照“统筹协调、统一组织、市县联动、集中行动”原则,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加大打击非法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黑气站、黑窝点打击力度并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一批典型案例曝光。
【案例一】卫滨区城管局打掉4处非法储存充装液化石油气黑窝点
2023年11月23日,新乡市卫滨区城管局根据前期掌握线索,经过十几天的蹲守,出动执法队员20余人,连续打掉非法储存、充装液化石油气黑窝点4处,现场查扣液化石油气钢瓶130个,其中50kg钢瓶28个,15kg钢瓶102个,普通充装枪2把,非法智能充装枪1把,非法运输车辆4台。目前,卫滨区城管局已对2处非法储存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违法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其余2处涉案人员移交卫滨公安分局立案查处,当事人郑某某已被行政拘留。目前案件仍在深挖细查中。
【案例二】延津县城管局打掉1处非法储存充装液化石油气黑窝点
2023年12月4日上午,延津县城管局在司寨乡司寨村送气工家中,现场查扣液化石油气钢瓶33个,其中15kg钢瓶31只,10kg钢瓶2只,其中22个钢瓶内有液化石油气,非法运输车辆4台。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对送气工个人作出行政处罚800元,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三】延津县博冉燃气有限公司在不符合安全条件场地存放气瓶案
2023年12月3日下午,延津县城管局对辖区内燃气企业进行燃气安全排查,排查到延津县博冉燃气有限公司时,在站内收费室现场发现存放已充装好的15kg液化气钢瓶2个。12月6日对延津县博冉燃气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根据《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三项,“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地存放已充装气瓶3罐以下的,依照《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罚,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对延津县博冉燃气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2000元,案件已结案。
【案例四】市城管局打掉2处非法储存充装液化石油气黑窝点
2023年12月19日,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前期掌握线索,通过前期蹲守,在原阳县太平镇将“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经营燃气”的郑某进行查处,现场查扣液化石油气钢瓶33个,50kg钢瓶27个,15kg钢瓶6个,厢式运输车辆2台,充装枪2把,电子秤2个,并对其下达立案通知,目前案件正在加紧办理中。
【案例五】获嘉县城管局联合市城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打掉1处非法储存充装液化石油气黑气站
2023年12月20日上午,经前期暗访摸排,获嘉县城市管理局联合市城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20余名执法队员开展打击黑气站突击行动,在获嘉县亢村镇打掉一处隐匿在偏远废弃厂房内的非法充装储存液化石油气的黑气站,现场查扣液化气钢瓶158个,其中50kg钢瓶51个,15kg钢瓶54个,5kg钢瓶6个,报废钢瓶47个,充装枪2个,充装秤1个,非法运输车辆1辆,目前案件正在加紧办理中。
【案例六】平原示范区城管局打掉2处厨具店非法存储燃气瓶黑窝点
2023年12月20日上午,平原示范区城管局日常巡查发现疑似非法运输液化气瓶车辆,经调查,祝楼乡宋楼村一处民房内存放大量液化石油气钢瓶,现场查获50kg钢瓶27个,15kg钢瓶6个,充装枪2个,充装秤1个,非法运输车辆1辆,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七】新乡县城管局与公安部门联合行动成功打掉2处非法存储燃气瓶的黑窝点
2023年12月26日,新乡县城管局组织17名执法队员联合县公安局对2处违规窝点开展突击行动,现场查处查扣液化石油气钢瓶48个,其中50kg钢瓶3个(双向气阀瓶2个),15kg钢瓶37个,10kg钢瓶4个,5kg钢瓶4个。目前,新乡县城管局已对违规窝点开展立案调查,涉嫌违法人员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案例八】市、县两级城管部门联合打掉4处非法存储燃气瓶黑窝点
2024年1月4日上午,根据掌握线索,深入摸排、循线追踪,新乡市燃气专班办公室牵头,市城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卫辉市城管局两级联动,出动执法队员70余人,在卫辉市李元屯镇、上乐村镇、顿坊店镇的4个非法充装、储存燃气黑气站、黑窝点,现场查扣液化石油气钢瓶260个,液化石油气1900余公斤。其中50kg钢瓶94个,15kg钢瓶16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