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乡

2022-12-06 12:27:04 来源:  点击:  收藏

新乡市人民政府市长 魏建平(2022年12月3日)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将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专章进行论述和专门部署,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体...

新乡市人民政府市长 魏建平

(2022年12月3日)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将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专章进行论述和专门部署,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明确了法治建设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战略任务,凸显了法治建设事关根本的战略地位。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今年12月4日,是第9个国家宪法日,全市上下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乡保驾护航。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最鲜明特征和最根本保证。新征程上,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集中统一领导的极端重要性,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坚持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做到法治建设方向由党指引、法治建设基本原则由党确定、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由党作出、法治工作推进由党统领,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沿着正确方向推进,不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政府治理效能。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必须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要以宪法为依据,创新推进“小切口”立法,加快制定出台《新乡市封山育林禁牧管理办法》《新乡市城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努力实现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要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公正有效运行。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必须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对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作出重点部署,为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年来,我市持续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行政决策制度、行政执法工作、突发事件应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等政府治理体系,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在全省考核中进入优秀行列。要持之以恒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一规划两方案”(《法治新乡建设规划(2021-2025年)》《新乡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新乡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更好地适应建设法治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要以刀刃向内的决心和勇气,加快推进政府及组成部门由传统政务部门向经济发展部门转变、由审批管理部门向价值创造部门转变、由资源管控部门向动能转换部门转变、由行业主管部门向民生保障部门转变“四个转变”,全面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履职能力。要把法治作为最好的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建立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通过法治约束促进政府行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恪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执法原则,发挥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服务型行政执法“刚柔并济”抓手作用,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必须着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并强调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法治政府建设必须筑牢法治社会根基,坚持共同推进、一体建设,加强全民普法、促进全民守法,让法治成为全民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切实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水平。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各个阶段,建立完备的法治课学科体系,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要进一步健全机制、创新载体、优化措施,持续加强针对不同领域、不同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站在新时代新征程的历史起点,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锚定“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乡”目标,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向前迈进,为新乡在现代化河南建设中出重彩、作贡献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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