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炎值”高

2022-06-22 09:51:17 来源:  点击:  收藏

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超)“咱们新乡制定的《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就是结合实际,大家请看,第十条对文明饲养宠物进行了详细规定,小细则有7条之多……”日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道德模范提名...

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超)“咱们新乡制定的《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就是结合实际,大家请看,第十条对文明饲养宠物进行了详细规定,小细则有7条之多……”日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新乡市文明城市代言人买世蕊,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宣讲时介绍道。连日来,买世蕊不顾持续高温天气,头顶烈日穿梭于市区校园、社区、行政机关,宣传《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文明条例》)内容,促进广大市民文明行为养成,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在市第一人民医院、卫滨区人民路小学、市第一铁路小学,买世蕊在作《以优异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题的报告中,结合生活实际,通过大家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宣传介绍我市制定的《文明条例》,倡导大家对《文明条例》多学习、多宣传、多践行。

6月18日,在辉县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辉县市义工志愿者服务中心组织广大志愿者开展了“学《文明条例》、做文明市民”为主题的学习活动,“中国好人”、辉县市义工志愿者服务中心秘书长卢新河通过线上、线下两种途径,向该服务中心近4000名志愿者讲解《文明条例》。

市机关事务中心在主题党日活动中,组织学习《文明条例》,积极倡导党员干部带动家庭成员养成文明从点滴小事做起的习惯,在工作生活学习中,要以诚待人、言而有信,做一名诚信好公民。

4月28日,新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文明条例》,5月26日《文明条例》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推动《文明条例》顺利实施,提升全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我市在全市开展《文明条例》宣传月活动。在宣传活动中,我市将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新闻宣传与社会宣传相结合、集中宣传与全面宣传相结合的形式,开展覆盖全面、立体多样的集中宣传和常态化宣传,进一步引导全民树立文明观念,养成文明行为习惯,不断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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