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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崔敬) 盯住零售药店,保障防疫物资,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药品安全监管。6月13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今年以来,我市持续检查药品零售企业和防疫物资生产单位,守好疫情防控“前哨关”,上...
今年以来,我市以零售药店扫码测温、“四类药品”禁限售落实情况、疫情防控承诺书签订情况、从业人员核酸检测情况等为重点检查事项,规范药店禁售药品下架不及时、封存不严密,限售药品实名登记“不实名”等行为,督促通过大数据“药品销售登记管理系统”及时进行实名登记或作好相应纸质记录。
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单位)5028家次,医疗机构397家次,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31家次。今年以来,全市系统约谈药店7家次、责令改正41家次、停业整改56家次(含主动停业整改11家次)。
同时,我市瞄定医用口罩、防护服、红外体温计等重点防疫物资的购进来源、相关证件、生产信息等进行全面检查,督促生产经营者严把防疫物资生产质量关,确保关键防疫物资生产“不掉链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