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

2022-05-17 09:50:27 来源:  点击:  收藏

一技在手,就业不愁。为全面落实全省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和技能人才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部署安排我市相关工作,构建由政府统筹,市长任组长,人社牵...

一技在手,就业不愁。为全面落实全省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和技能人才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部署安排我市相关工作,构建由政府统筹,市长任组长,人社牵头、各责任单位协作配合、县(市、区)实施的工作格局,着力打造“技能新乡”品牌,树立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技能报国的鲜明导向,营造全民参与、全民持证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我市经济建设提供有力人才支撑,“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力有效推动“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积极发挥政府补贴培训评价引导作用,在遴选、核查并充分征求市县和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2022年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评价机构和补贴职业(工种)等进行了梳理,形成了2022年第一批具备开展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机构名单,现予公布,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3 月31日止。

未纳入本名单范围内的公办类普通高校、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不受本名单限制。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前,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经同意后按规定开展相应补贴培训;未纳入名单的评价机构(除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外),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备案回执之日起即具备评价资格。

机构名单实行动态调整,有效期内培训机构、评价机构的职业(工种)发生变动的,自变更文件下发之日起即可开展相应补贴培训或评价(鉴定)活动。对出现问题的,由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停止其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评价活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属地和管行业、管培训、管评价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要求,加强机构全过程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人员安全,培训评价成果经得起检验。工作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市“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373-3026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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