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泉区公布一名密接者活动轨迹

2022-03-28 10:18:36 来源:  点击:  收藏

本报讯 (记者 李文奇) 3月24日,凤泉区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协查信息显示,3月18日下午,凤泉区余某某在新郑机场和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张某在同一空间停留,判定为密切接触者。余某某于3月18日17时...

本报讯 (记者 李文奇) 3月24日,凤泉区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协查信息显示,3月18日下午,凤泉区余某某在新郑机场和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张某在同一空间停留,判定为密切接触者。

余某某于3月18日17时40分乘坐出租车(司乘人员共6人,均佩戴口罩),约19时余某某在新乡市杨岗下车由其丈夫驾车到二中附近的苏记奶酪就餐,约20时回到绿荫河畔小区家中,出租车司机送余某某父母回凤泉区大块镇秀才庄家中。

3月19日约20时至21时10分,余某某和其丈夫及两位朋友在凤泉区耿庄村老赵家火锅一楼聚餐。3月20日全天未外出。

3月21日9时55分,余某某到绿荫河畔小区西门的贵园超市取快递,由超市工作人员接待,周围无其他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3月22日10分21时,余某某在绿荫河畔小区北门乘坐出租车到新乡市北干道左右酒店附近下车,步行至彩虹桥在其周边考察楼盘,12时17分在附近的百合庄园购物(停留约5分钟),然后乘坐20路公交车到新乡市百货大楼,13时54分在5楼培蒙男装购物(一名女性工作人员接待,两人均佩戴口罩),后在四楼半免费缝裤边处稍做停留,14时05分在三楼修裤边,14时14分乘坐2路公交车回凤泉区绿荫河畔小区北门,14时55分到绿荫河畔小区北门菜鸟驿站取快递,全程佩戴口罩。

3月23日中午,余某某与其丈夫自驾车到百货大楼,13时58分在五楼培蒙男装停留约10分钟,14时13分在劳动路五号米皮取餐,14时28分在中原路太阳城附近五谷粥屋取餐,约15时回到家中,16时49分接到新郑机场电话后报备,居家隔离。

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健康,提醒与上述人员在相同时间段、相关地点有相同活动轨迹的市民,立即向当地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备,配合做好个人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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