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2022〕5号
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为进一步强化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积极防范疫情输入和扩散风险,守护好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肃入平报备责任
1.平顶山市域外来平返平人员需提前3天利用“健康鹰城官微”或向目的地村(社区)、单位报备,并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应如实向村(社区)、单位报告行程。
2.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的国内各地疫情动态和病例的相关信息,凡与已公布的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和入住酒店等管理主体报备,积极配合落实相关排查管控措施。
二、严格人员健康管理
1.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近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平返平人员,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进行7次核酸检测。
2.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平返平人员,严格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前3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省外来平返平人员参照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平返平人员进行管理。
3.省内低风险地区来平返平人员,健康码、行程卡无异常且持有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自由流动。
4.倡导全体市民“非必要不出市”,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干部职工确需外出须履行书面请销假手续。外出人员需遵守当地防控政策,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三、严防公共场所失责
1.全市商场超市、餐饮机构、宾馆酒店、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测温、通风消毒、佩戴口罩等措施。密闭公共场所设置流动监督员,监督、劝导人员科学规范佩戴口罩,经劝阻无效且影响公共秩序者,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全市各旅游景区、影剧院和文化娱乐场所等公共场馆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原则上室内接待人员上限不得超过容载量的50%,室外不超过容载量的75%。
3.各单位(场所)要认真落实法人主体责任,做到“五有”(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应急预案、有预留隔离场所),并落实好员工行踪管理、健康监测等措施。密闭公共场所须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在醒目位置摆放或悬挂疫情防控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公示牌,上岗员工必须完成疫苗全程接种。游艺娱乐场所和上网服务场所、洗浴中心等密闭公共场所需建立员工核酸检测台账,所有从业员工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四、严控集聚性活动
1.聚集性活动要按照“一事一报”“谁举办谁负责”原则,50人以内活动要制定防控方案,自觉严格执行防控措施;50人以上活动须提前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申报,100人以上活动由市级审批,500人以上活动由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初审同意后报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备案)。
2.经同意举办的聚集性活动,要在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指导、监督下进行。
3.倡导市民减少家庭聚会,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缩小规模。
五、严明个人防护理念
广大市民要牢固树立“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少聚集、不扎堆,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分餐制、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并如实向接诊医师告知个人近14天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严密配合疫苗接种
目前,我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持续推进。各接种点疫苗充足,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未接种的尽快接种,已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尽快接受序贯或加强免疫;家中有3—11岁无接种禁忌儿童未完成两针免疫的家长朋友,尽快带领孩子完成全程免疫,做到“应接尽接”;60岁以上老人为易感人群,无明显接种禁忌的应尽快接种。
七、严守防疫法律法规
市民关注疫情信息要以官方公布为准,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平顶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