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需要,为切实维护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于2022年3月10日在市城区(含华龙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濮阳县城区、清丰县马庄桥镇镇区范围内开展第二次全员核酸检测。
一、采样时间
2022年3月10日10:00—16:00(重点人群8:00开始)。
二、采样地点
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均设有固定采样点,请广大居民群众到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参加采样。
三、检测对象
濮阳市市城区、濮阳县城区、清丰县马庄桥镇镇区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非特殊原因不得跨县、区进行采检。
四、特别提醒
(一)接受核酸检测是所有公民应尽的义务,必须全员参与、应检尽检。为减少等待时间,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将分时段通知接受采样。
(二)请居民根据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安排,携带身份证,提前出示打印好的核酸检测采样登记条形码或电子登记条形码,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三)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超过48小时的人员,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向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备。
(四)因外出等原因不在区域的,可在通告发布后,自行进行核酸检测,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告。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请提前报告所在村(社区)、单位,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就近前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五)采样检测期间,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敲门行动”服务专班工作人员,要入户了解核酸检测情况,对高龄老人、孕妇、幼儿、残障人士等特殊困难群体,安排“上门服务”采样小组上门进行采样检测,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
(六)请居民积极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无故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的居民,一律在健康码内标注星标。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七)请村(社区)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采样完成后迅速从出口撤离。
(八)本次全员核酸检测费用由政府承担。凡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电话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不再出具书面报告。可自行登录“豫事办”或“健康濮阳”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濮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