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文奇) 2月26日,原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公布一名密接者活动轨迹。2月25日18时,接到新乡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协查函,辖区居民孙某某为G530次高铁同乘密切接触者。目前孙某某在原阳县集中隔...
2月25日18时,接到新乡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协查函,辖区居民孙某某为G530次高铁同乘密切接触者。目前孙某某在原阳县集中隔离点集中隔离,2月25、26日核酸结果为阴性。孙某某已接种三针剂新冠疫苗。
2月20日,16:57,孙某某从长沙南乘坐G530(05车04C)高铁,20:08到达郑州东站,下车后由同事接回原阳县阳和社区李学彦村宿舍,无其他外出。
2月21日18:30~21:00,孙某某在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旁边小李烩面馆就餐。
2月22日11:40~13:20,孙某某在居宝苏沪杭(原居宝精菜坊)就餐;18时左右前往圣唐原汁牛肉店,途经原阳县城关镇华龙尚郡小区东门UCC国际洗衣干洗店取衣服,18:23结账离开。18:30~20:40在圣唐原汁牛肉店就餐,20:40从圣唐小区乘坐网约车(豫GD59382)返回宿舍。
2月23日8:20,前往郑州,全程佩戴口罩。11:20~12:10在郑州市惠济区长兴路35—11号江南春天餐厅就餐;16:18驾车前往原阳县人民医院采集核酸;18:30乘车前往产业集聚区职工公寓北门旁的兰州拉面馆就餐,19:30返回至宿舍,无其他外出。
2月24日11:40,孙某某前往原阳县原官路田园地锅鹅老赵家就餐,13:20就餐结束后返回厂区;18:30在原阳县可地稻小烧饼民间菜就餐,20:30返回宿舍。
2月25日14:40,孙某某前往原阳县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15:10返回厂区,再无外出。
请与孙某某相关接触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立即向所在乡镇(街道)或原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并主动配合管控措施,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希望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戴口罩、保持1米线。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