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疫情防控最新提醒

2022-02-08 16:46:30 来源:  点击:  收藏

本报讯 (记者 李文奇) 为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2月7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提醒。提醒来(返)新人员主动报备。近14天以来,有中高风险所在地区旅居史,以及与各地...

本报讯 (记者 李文奇) 为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2月7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提醒。

提醒来(返)新人员主动报备。近14天以来,有中高风险所在地区旅居史,以及与各地公布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来(返)新人员,建议暂缓来(返)新。

所有来(返)新人员提前3天通过“放新办”或向所在单位、社区(村)电话报备。到新时,须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或所住酒店报告,并积极配合属地落实分类健康管理措施。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个人防护责任,健康码将按相关规定赋“红(黄)码”,被赋“红(黄)码”人员,应立即联系居住地所属社区(村),报告健康码状况,按社区(村)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在个人风险未解除前,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型场所。

提醒市民加强自我防护和健康监测。返程途中做好个人防护,抵新后24小时内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开展7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就近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和从事职业,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提醒用人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用人单位(企业)要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对员工的摸底登记,员工返岗前查验健康码、行程码、量体温,对14天内存在中高风险地区或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人员,要督促其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村)报备并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企业、学校可采取错峰开工、开学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重点行业企业要按照规范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核酸检测。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能够有效预防新冠病毒感染、降低新冠肺炎重症率和死亡率。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请尽快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已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积极接种加强针,保护自己、保护家人、保护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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