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调整疫情管控政策

2021-12-27 10:01:30 来源:  点击:  收藏

本报讯 (记者 李文奇) 近期,国内多地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个别地区还出现了境外输入奥密克戎阳性病例,疫情形势十分严峻复杂。随着元旦、春节相继到来,人员流动频繁,疫情传播风险不断加大。为确保广大...

本报讯 (记者 李文奇) 近期,国内多地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个别地区还出现了境外输入奥密克戎阳性病例,疫情形势十分严峻复杂。随着元旦、春节相继到来,人员流动频繁,疫情传播风险不断加大。为确保广大市民平安欢乐祥和过节,12月24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对入新疫情管控政策作出调整。

提倡非必要不流动。省外低风险地区来(返)新人员及省内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医务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报备,入新后第一时间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居家健康监测14天。

境外入新人员须提前3天向入新后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如实告知个人信息、健康状况、到新车辆等具体信息,主动配合完成“点对点”转运、核酸检测、健康筛查等疫情防控措施。在第一入境点已完成21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执行“7‘+2’”措施。即返新后再进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2次核酸检测(每7天1次)。在第一入境点已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返新后落实“7+7‘+2’”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2次核酸检测(每7天1次)。

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严格限制出行。对确须从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新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14+7”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

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时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来(返)新人员,应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报备,到新时须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2天、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时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来(返)新人员,应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报备。到新时须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2天、第7天、第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要求有单独房间、洗手间,单独居住和就餐。不得离开居住房间,如不能达到条件,则进行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做好自我体温测量,每日主动向社区(村)报备健康状况,非必要不外出。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确须外出时要向社区(村)报备,做好个人防护,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广大市民要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以及发生本土疫情城市,如有涉疫行程,应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进行报备。

凡刻意瞒报、谎报重点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病例接触史,以逃避防疫管控措施的人员,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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