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祖昌,开国少将,1957年带领全家从新疆回到江西省莲花县老家重新当农民,他一生艰苦朴素,国家发给他的工资被他几乎全部用于为家乡修水利、买化肥、办工厂、慰问军烈属和扶贫济困上。“将军农民”甘祖昌的事迹由此传遍大江南北。
龚全珍,跟随丈夫甘祖昌返乡扎根贫苦山区,投身教育事业。1986年甘祖昌辞世,龚全珍没有停下奉献的脚步。
多年来,她积极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开办“龚全珍工作室”服务社区、服务群众,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尊敬和爱戴。龚全珍荣获全国道德模范、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甘祖昌、龚全珍荣获最美奋斗者称号。
申纪兰,1929年出生于山西省平顺县。1954年9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申纪兰倡导的“男女同工同酬”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
在担任全国人大代表的几十年间,申纪兰提出的一件件接地气的建议和议案,涉及交通、供水、供热、供气等多个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改善了人民生活。
她曾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改革先锋”“最美奋斗者”、第一届“全国敬业奉献道德模范”等称号,2019年成为首批“共和国勋章”获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