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市洪涝受损理赔九日起开始登记

2021-08-11 10:24:46 来源: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 (记者 韩国咏) “还是党和政府关心我们啊!看着家中被水淹的样子,本来一直犯愁,现在有保险公司给我们理赔了,算是让大家吃了一颗定心丸。”8月9日,在卫辉市城郊乡唐岗村居民靳顶臣家中,多日愁...

新乡网讯 (记者 韩国咏) “还是党和政府关心我们啊!看着家中被水淹的样子,本来一直犯愁,现在有保险公司给我们理赔了,算是让大家吃了一颗定心丸。”8月9日,在卫辉市城郊乡唐岗村居民靳顶臣家中,多日愁眉不展的他终于“由阴转晴”了。

靳顶臣一家5口人,这次强降雨使得他家房屋被泡,电视机、冰箱、电脑等家电全部损坏,前些日子不得不寄居延津县亲戚家。当日,他刚刚从延津县返回家中,一边收拾地上的东西,一边接受记者采访。

据卫辉市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洪涝灾害,使得卫辉市20.4万名群众受灾。为了早日恢复居民正常生活秩序,让老百姓的损失降到最低,近日,卫辉市委政法委下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卫辉市综合治安保险登记工作。凡在暴雨、洪灾期间房屋和财产受到损失的家庭,以户为单位向所在乡镇的村、社区、居委会填报“卫辉市综合治安保险损失情况管理表”,由村、社区汇总至乡镇集中上报保险公司登记。

主要损失项目包含房屋及附属设施(含装修)、家用电器、文体娱乐用品、衣物及床上用品,粮食包含小麦、玉米、花生。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有地下室、各类车辆、门店、门面房、经营场所等,粮食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损耗、自燃等同样不属于保险责任。

按照规定,填报内容必须真实,不得有任何虚假和谎报,损失核定中发现虚假信息将拒绝理赔,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登记时间为8月9日至8月15日,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登记的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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