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新乡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21年6月4日政协第十二届新乡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二届新乡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政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二届新乡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
关于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21年6月4日政协第十二届新乡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二届新乡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运用提案建言资政、履行职责。截至6月2日18时,共提交提案496件。提案委员会根据《政协新乡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提案审查工作细则》等规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认真审查,共立案430件,不立案66件。在立案提案中,关于经济建设方面的提案104件,关于教科文卫体方面的提案180件,关于政治法律、社会保障及其他方面的提案146件。委员提案419件,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提案11件。
本次会议收到的提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于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我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聚焦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加快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等重大课题,选题准确、重点突出、建议具体、质量较高,充分体现了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的政治站位、使命担当和履职能力,彰显了专门协商机构的价值作用。
本次会议立案提案将由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会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交由承办单位办理。不予立案的提案,转送有关部门作为工作研究参考。
本次大会提案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提案,按平时提案审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