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1-06-05 13:54:27 来源:  点击:  收藏

6月4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晓伟在市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报告检察工作。报告指出,2020年,新乡检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四大检察”,努力...

6月4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晓伟在市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报告检察工作。报告指出,2020年,新乡检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四大检察”,努力使检察履职求极致、有成效。
 
2020年主要工作
 
坚持胸怀全局 全力护航新乡高质量发展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组织500余名党员干警下沉社区;依法及时打击抗拒疫情防控、制售假冒防疫物资等涉疫犯罪,共批捕114人、起诉44人;借助“三远一网”远程提审各类刑事案件2025件、远程庭审1017件。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收官战”。批捕涉黑恶犯罪106人、起诉275人;移送“保护伞”线索17件,自行立案侦查涉恶“保护伞”职务犯罪1案1人;发出检察建议37份并全被采纳。
 
持续打好服务民企“主动战”。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重点,与市工商联会签文件,配套开展“挂案”清理等专项活动;依法不批捕42人,不起诉51人。
 
服务打赢“三大攻坚战”。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严惩金融安全犯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244人,起诉279人;围绕脱贫攻坚,依法严惩侵害农民权益各类犯罪,批捕19人、起诉4人,依法对140名因案致贫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154万元;围绕污染防治,集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公益诉讼监督、“三山”整治攻坚等专项行动,分别向三个地方政府公开发出加强环境保护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
 
坚持人民立场 聚力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理念转变更有深度。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061人、起诉7977人;确立“案-件比”评价体系,全市“案-件比”从年初的1.63降到1.47;践行“少捕慎诉慎押”办案理念,对认罪认罚、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不批捕1557人、不起诉845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市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89.2%,确定型量刑建议采纳率97.75%。
 
关爱未来更有温度。依法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86人、起诉266人,帮助80名涉罪青少年重新走上正途;在全市3500余所学校推动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卫滨区院办理的一起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强制报告典型案例。
 
护佑民生更有广度。持续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向有关部门发送关于窨井盖治理检察建议,对群众“脚底下的安全”防患于未然。
 
回应诉求更有力度。持续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对1153件群众信访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13件长期积案全部办结息诉;公开听证63场次,多起持续二三十年的矛盾争议得以有效化解。
 
坚持依法监督 倾力彰显社会公平正义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8件、撤案58件,纠正漏捕83人、漏诉111人;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情形8件次,提出刑事抗诉38件。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74人,监督纠正社区矫正脱管漏管66人。起诉职务犯罪41人,自行立案侦查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8件8人,其中1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类精品案件”。
 
持续做强民事检察。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425件,办结633件;提请、提出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31件,法院已采纳裁定再审 42件;全年共监督纠正审判、执行类问题案件54件;监督纠正虚假诉讼案件35件,移送犯罪线索3件4人。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办理生效行政裁判监督案件41件,提请省院抗诉2件,法院全部改判;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66件,发送出检察建议53件,已采纳52件;办理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监督案件6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全部得到采纳。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受理公益诉讼线索440件,立案32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5件,提起公益诉讼6件,督促收回国有财产10105.7万元;“河长+检察长”合力促进黄河流域“四乱”突出问题整治,督促行政机关解决涉黄河各类污染线索3693件,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72.8千米,清理违章建筑10.6万平方米。
 
坚持素质强检 着力淬炼新时代检察铁军
 
坚定不移政治统领。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常抓不懈提升素能。 广泛开展以案促训活动,着力培育精品案件和业务专家。8起案件入选最高检或省院典型案例,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1名干警入选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人才库,3名干警分别获评全省优秀公诉人、案件管理竞赛标兵。
 
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廉政家访,常态进行系统巡察、检务督察;领导带头,做实“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深入抓好省院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制度化、规范化。
 
始终如一接受监督。办理代表议案和人大转交案事件7件,吸收人大代表意见39条,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调研110人次,组织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参与公开听证340人次,主动公开案件信息10748件、法律文书5032份。
 
工作亮点
 
全市检察机关共有38个集体和32名个人荣获省级以上表彰,突出亮点工作12项,市检察院、长垣检察院蝉联“全国文明单位”,卫河地区检察院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最高检检察长2次、省委书记1次、省院检察长3次、市四大班子领导6次对新乡检察工作作出批示。
 
坚持“企业为王、精准服务、效果之上”工作理念,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服务民企,原阳县院对4名因经营困难欠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不起诉案,被写入今年两会最高检工作报告。
 
以“小荷”青少年维权中心为平台,持续抓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市检察院被最高检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
 
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运用“五公开”机制化解矛盾纠纷19起,1案入选全国典型案例、6案入选全省典型案例,1案被评为全国优秀案件。
 
2021年工作安排
 
坚定不移顾大局,展现服务发展新作为。
 
坚定不移惠民生,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新需求。
 
坚定不移强监督,推进检察职能融合发展新征程。
 
坚定不移抓管理,树立检察队伍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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