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文明祭祀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来临,为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良好祭扫氛围,市文明办决定开展“文明清明 传承精神 弘扬家风”主题活动...
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文明祭祀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来临,为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良好祭扫氛围,市文明办决定开展“文明清明 传承精神 弘扬家风”主题活动,现将有关要求安排如下:
一、文明绿色清明。倡导通过家庭分散追思、家庭悼念、微信经典诵读、网络祭祀等形式祭祀,不在社区、道路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摆放祭品、燃放鞭炮,不搞封建迷信祭祀活动,不妨碍和影响他人正常生产生活和社会公共秩序。
二、传承先烈精神。全市各级文明单位要以“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精神”为主题开展系列教育活动。组织全市未成年人开展“2021清明祭英烈”祭扫活动,引导广大中小学生传承红色基因,以实际行动传承和弘扬英烈敢于担当、勇于拼博、不畏艰难、无私奉献的伟大精神,以优异成绩为建党100周年献礼。
三、弘扬良好家风。全市各级文明单位要把文明祭祀和文明家庭建设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实施,组织好、宣传好家风传承教育,弘扬好家风、好家训,寓传统文化于文明祭扫中,实现现代文明和传统文明的和谐统一。
新乡市文明办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