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项目规定,凡具有我市户籍、年龄在0至14周岁之间,经明确诊断为先天性心脏病、需要手术治疗且尚未接受手术的儿童均可提出申请。申请家庭在享受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其他医疗救助)之后,若个人实际负担的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不含5000元),即可纳入资助范围。
对于病情复杂的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如需分阶段接受多次手术且已首次获得资助的,仍可在完成第二次或第三次手术后,凭相关材料申请补充资助,但整个治疗周期内,累计资助总额不超过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