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区启动非标电动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

2026-08-07 09:16:16 来源: 新乡日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志松)近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发布通告,自8月1日起,我市城区全域启动无牌无证非标电动四轮代步车(以下简称非标电动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整治管控对象明确,专门针对未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机动车产品公告、无法注册登记上牌的非标电动四轮车。执法采取柔性管理方式,对违规上路车辆先行劝导教育;经劝导拒不改正仍上路行驶的,将依法暂扣车辆并予以行政处罚。

  据市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介绍,由于非标电动四轮车不属于法定机动车,车辆占道停放只能参照非机动车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罚,惩戒力度有限,实现长效管控存在一定难度。

  受访市民普遍支持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不少汽车驾驶员表示,非标电动四轮车缺少安全检测,无法投保第三者责任险,驾驶人大多无驾驶证,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频发,事故风险高,规范治理势在必行。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非标电动四轮车“无牌、无证、无保险”的特性,大幅增加其道路事故风险,开展整治是保障公共交通安全的重要举措。实行劝导前置的柔性执法,充分兼顾群众短期代步需求,设置缓冲周期,引导车主妥善处置车辆。

  法律专业人士提示,若商家在售车时,刻意隐瞒非标电动四轮车无法合法上路的事实,车主可凭购车票据、聊天记录等证据维权索赔;商家已履行告知义务的,车辆损失由车主自行承担。

  交管部门提醒,广大群众不要购买、驾驶非标电动四轮车,已有车辆请及时处置;短途出行可选用能正规上牌的合规车辆。

  下一步,我市将依托多部门联动机制,坚持路面整治与源头管控并行,常态化整治非标电动四轮车通行乱象。道路秩序的维护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市民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主动选择合规交通工具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

责任编辑:王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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