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再次提高

2026-07-04 19:22:48 来源: 新乡日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改荣)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通知,从今年7月1日起,再次提高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此次提标预计全年新增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660余万元,惠及低保、特困供养对象15.3万人。

  根据新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755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594元,较2025年分别提高58元和70元,增幅达8.3%和13.4%。财政补助水平同步提升,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不低于378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不低于297元。农村低保实行分档发放,A+类、A1类、A类、B类、C类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不低于594元、440元、364元、297元、230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分别达到每人每月不低于982元、773元。

  此次提标旨在更好兜住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严格落实新标准,确保提标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切实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王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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