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告诫书规范肉制品生产经营行为

2026-03-27 09:50:33 来源: 新乡日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艳冰)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关于规范全市肉制品生产经营行为的提醒告诫书》(以下简称《告诫书》),对全市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单位提出明确要求。

  《告诫书》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法持证生产经营,全面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在进货查验方面,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制度,查验并留存供货方资质、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进口肉类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凭证,严禁采购、使用和经营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针对生产环节,《告诫书》强调,肉制品生产单位应严格按照标准和核准工艺生产,严禁无证无照生产加工,严禁肉源性造假、虚假标注原料成分,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餐饮服务及经营单位须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严格按照标签标示条件贮存肉制品,严禁以低价畜禽肉冒充高价牛、羊、驴肉制品,或以预制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等欺骗误导消费者。

  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各肉制品生产经营单位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整改问题隐患。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抽检监测和执法办案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王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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