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提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标准

2026-02-07 10:37:33 来源: 新乡日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曙光)2月5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自今年1月1日起,我市进一步提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其中,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金由每人每月1174元提高至1200元;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金由每人每月1567元提高至1620元。为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2月份的生活保障金将于春节前提前发放到位。

  去年以来,市民政局持续夯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通过入户核查、精准认定、及时审批,确保符合条件的儿童“应保尽保”。目前,全市共有517名孤儿和2581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被纳入保障范围,去年累计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资金3827.1万元。

  在保障基本生活的同时,我市积极拓展儿童福利服务内容。通过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活动,为154名孤儿发放助学金145.98万元;全面完成全市8494名困境儿童的心理健康识别评估工作;建立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台账,定期开展探视巡访。此外,我市还着力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已摸排统计流动儿童24578人,并制定关爱服务清单;强化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临时监护职责,去年共为94人次困境儿童提供临时监护服务。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提标将进一步改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条件,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困境儿童的关心与重视。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继续完善儿童福利保障体系,推动各项关爱服务措施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王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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