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几乎无先例可循的现状,市红十字会发挥核心桥梁作用,主动联合市公安局、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启动了深入的专题调研与专项协商工作。经过反复研讨、科学论证,各部门就捐献行为与见义勇为精神的实质关联、具体评定标准、申报流程及权益保障措施等细节达成共识。
最终,三方联合印发《关于将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行为纳入见义勇为评定范围的通知》,明确通过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中华骨髓库)完成配对及捐献流程的志愿者,可经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将个人相关材料提交至当地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各地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收到红十字会的申报材料后,将按照规定程序开展评定工作。
我市通过建立高效的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简化申报流程,确保每一位捐献者的荣誉都能得到及时、顺畅的确认与表彰。这一创新举措打破了荣誉体系壁垒,实现了红十字人道荣誉与社会综治荣誉之间的“无缝衔接”。
据了解,在礼遇方面,我市已全面落实对成功捐献者的“三免一帮扶”政策。我市将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行为纳入见义勇为评定范围走在全省前列,既为无私奉献的捐献者赋予了崇高的社会荣誉,也让“救人于危难”的大爱义举得到了最庄严的礼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