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魏明哲)村落承载着当地悠久的历史文化和独特的民俗风情,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遗产。我市持续强化制度建设、抓实日常保护利用,深入挖掘其历史底蕴、传承文化记忆,携手守护共同的精神家园。记者近日从住建部门获悉,我市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实践已成功入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可复制经验清单(第三批)》,相关经验向全国推广。
立法让保护工作变得有法可依。在对现有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开展充分调查基础上,2024年,我市正式启动传统村落保护立法工作,强化调查研究、集思广益,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广泛吸纳专家、村民意见,确保条例接地气、可操作。经过论证分析、专家评审及多轮修改,严格履行立法程序,《新乡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2025年年底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的审查批准,将于2026年3月起正式实施。该条例中明确了政府引导、村民主体和社会参与的原则,将传统村落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资源普查与名录管理让底数更清、保护范围更精准。目前,我市拥有中国传统村落16个、河南省传统村落24个。全市设立了传统村落资源档案,实行“一村一档”动态管理,覆盖太行山生态廊道和黄河故道古村落群等区域,通过全面调查掌握历史文化资源分布与价值现状,对每处传统村落设置标志牌实施挂牌保护。
保护规划与文化传承并重,不但护住传统村落的“形”,更护住了“魂”。我市将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严格禁止破坏传统格局的活动,实行维护和修缮传统建筑由所有权人负责的制度,确保村落的原始风貌更为协调。同时,我市深入挖掘传统村落背后的历史内涵,开展科学合理的新老融合建设,让传统村落成为“会说话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