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洋 安清峰
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新质生产力以创新为主导,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本质是先进生产力。法治作为现代文明标志,能够稳定预期、矫正风险、引导新质生产力向善发展。当前,鹤壁正处于结构调整、动能转换和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面临稳增长与高质量发展的双重任务,亟须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从立法供给、法治化营商环境、公共法律服务三方面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高水平法治保障路径,推动新时代鹤壁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建设。
一、鹤壁新质生产力发展现状
鹤壁通过强化创新驱动,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鹤壁科创新城聚焦智能制造与数字经济,建设淇河实验室(涉及镁基、生物医用新材料)、墨子实验室鹤壁中试基地、飞天生物中试基地、华为垂天5G边缘计算实验室等,形成科技成果转化链条。创新主体培育成效显著:2025年,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13家、高新技术企业15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548家,构建了从创新团队到龙头企业的梯次发展格局。创新生态持续优化,成立科技创新委员会、科技大市场,设立13个总规模超47亿元的投资基金,推行“揭榜挂帅”“赛马制”,入选全国首批创新驱动示范市。
二、鹤壁新质生产力发展中的法治需求
(一)科技创新机制建设的法治需求。科技创新是鹤壁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核心驱动力,而完善的法治环境对于科技创新机制建设至关重要。在科技创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足,相关新兴技术领域法律规则缺位等法律问题,可能导致科技成果转化问题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使得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缺少法律依据和支撑。
(二)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需求。数字经济时代,法治对优化数字营商环境有着具体而明确的要求。鹤壁科创新城在数字交易额上已实现重大突破,但是,在数据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上规范不足,行政审批环节仍需要优化,都在影响企业的发展活力。可见,根据优化数字营商环境的需求及时修订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需求十分紧迫。
(三)做优法治服务的实践需求。2023年,新批外商投资企业虽增长21.4%,但合同利用外资下降65.4%、实际利用外资下降21.1%,反映企业“安全感”不足。尽管出台了《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和“五位一体”服务机制,但缺乏立法机关为数字经济提供法治护航,服务机制的最优实现仍需强化市场环境司法保障、提升执法司法质效。
三、鹤壁新质生产力法治保障体系构建
(一)加快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立法供给。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必须充分发挥法治在激发创新活力、完善创新体制机制、保护创新成果应用等方面的作用。随着鹤壁新兴产业的迅速发展,需要不断强化科技创新制度保障,围绕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板块,加快出台《鹤壁市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条例》《鹤壁市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提升政府立法质效,借鉴《鹤壁市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条例》经验,聚焦新兴产业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明确数据安全、产业扶持政策,探索“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和快速响应机制。
(二)营造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贯彻落实《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综合运用巡视巡察、述法点评、法治督察等方式,提升市场主体法治获得感。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全面落实《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建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开展常态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督察,以执法“温度”提升营商环境“热度”。构建多元化涉企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鼓励民营企业优先选择仲裁、行政复议、调解等方式,落实鹤壁市政法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2条举措,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和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化解纠纷。
(三)做优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法治服务。优化提升涉外法治服务水平,创新“五位一体”服务机制,法院开设涉外法律服务窗口,搭建涉外法律服务在线平台,组建数字经济法律团队。持续做好重点领域法治保障,搭建科技创新与法律服务平台,推动司法机关、科研院所与科创企业深度融合,借助律师、法律专家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为企业“量身定做”支持政策。整合用活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搭建“一站式、窗口化、综合性”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联动,变企业有事找上门为法律服务送上门,增强企业法律风险意识,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
综上所述,鹤壁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将法治贯穿于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绿色转型全过程。通过加快立法供给、优化营商环境、做优法律服务,打破制度障碍,形成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法治上层建筑,以高水平法治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实现科技创新与法治建设的双赢,为鹤壁建设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提供坚实保障。
(袁洋系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助教,安清峰系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助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