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广大干部职工:
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擦亮“新乡蓝”生态底色,加快形成绿色低碳、文明有序的城市出行新风尚,各级公共机构、全市干部职工应率先践行、主动作为、作出表率。为此,市机关事务中心、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发出如下倡议:
一、规范公务出行,争当节能降碳先行者
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控车辆派遣频次,精简公务外出活动。推行集约化、高效化公务出行,同线路、同时段公务活动集中乘车、合并出行,最大限度减少出车频次及能耗。短途公务优先采取步行、骑行、公共交通等绿色方式,持续提升新能源公务用车使用率。大力推行视频办公、线上会议,从严压减非必要、非紧急公务外出,切实做到节约高效、低碳履职。
二、倡导低碳通勤,争当绿色生活践行者
牢固树立绿色出行理念,严格践行“1公里步行、3公里骑行、5公里公交行”出行准则。日常通勤优先选择公共交通、非机动车、拼车合乘等低碳方式,主动减少私家车使用,有效缓解城区交通拥堵、降低尾气排放。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自觉落实减排要求,主动停驶、少驶私家车。严守交通法规,文明礼让、规范通行,做到绿色出行与文明出行一体践行。
三、主动示范引领,争当生态风尚传播者
坚持从我做起、示范带动,在自觉践行绿色出行的同时,积极向家人亲友、社会群众普及低碳环保理念,广泛传播绿色出行价值。主动带动身边群众转变出行方式,大力营造“绿色出行,低碳节能”的良好社会风尚,以公共机构示范力量引领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
绿色出行始于点滴,生态文明贵在坚持。希望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和广大干部职工主动担当、积极践行,从日常出行做起,自觉低碳出行、文明出行,持续优化城市环境、守护蓝天碧水,为加快建设美丽宜居现代化新乡贡献力量!
新乡市机关事务中心
新乡市公安局
新乡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