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文规范慈善组织募捐成本支出

2026-04-27 14:09:30 来源: 新华社 评论:0 点击:  收藏
  4月27日,民政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管理费用和募捐成本的规定》,明确慈善组织募捐成本定义,规定慈善组织的年度募捐成本不得高于前三年捐赠收入平均数的3%。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慈善组织的募捐成本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在募集财产时发生的费用。规定要求,募捐活动中涉及本组织场地设备和工作人员的相关费用,不得计入募捐成本,明确慈善组织应当据实列支募捐成本。

  据介绍,设定募捐成本3%的上限,充分考虑了不同类型、不同规模慈善组织实际需要,遵循慈善法规定的募捐成本最必要原则,有利于引导慈善组织将所募资金更多用于受益人,充分、高效运用慈善财产。(记者朱高祥)

责任编辑:杨瑞

关于

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举报 意见反馈 新闻地图 旧版回顾
网站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新乡日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大河新乡网版权所有
©1997-2022 河南致晟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