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镇的认定条件要求集镇或中心聚落形成至今达1000年(含)以上,且今为建制镇;专名历代传承,沿用至今达1000年(含)以上,有重要传承价值,知名度高;地名实体文化内涵较丰富,独具特色;古建筑保存较好,传统风貌尚存,名称内涵丰富;历史上为区域范围内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军事重地。原武镇深厚的历史积淀赢得了“千年古镇”的美誉。
伯玉村村落形成至今达1000年以上;地名沿用至今达1000年以上,文化内涵丰富,具有重要传承价值,知名度高;传统聚落形态和典型建筑保存尚好,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所以被认定为“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村落”。走进伯玉村,传统聚落形态和典型建筑保存尚好,鲜明的地域特色扑面而来,仿佛一幅活态的传统村落画卷,让人感受到古村落的独特韵味。
原武镇和伯玉村的成功入选,不仅是对两地千年历史文化价值的高度认可,更是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成果。(李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