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房装修补贴 政策咨询问题集中解答来啦!

2025-09-11 08:26:00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本报讯 (记者陈卓)9月9日,记者了解到,日前,我市6部门联合印发《2025年度新乡市装饰装修及厨卫改造所用材料物品购置补贴操作细则(试行)》,针对旧房装修给予补贴。目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群众咨询较多的问题梳理后,进行了统一解答。

  记者整理了部分群众关注的补贴问题。如本次补贴活动明确可以参与的房子必须为旧房(竣工一年以上),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材料证明。提供房产证的,房产证上需明确竣工时间在一年以上;没有房产证的,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购房合同与竣工备案或者一年以上物业、水、电、燃气等缴费证明;若为农村自建房,需提供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房屋归属权及使用一年以上的情况说明。

  为了进一步扩大参与补贴活动的范围,本次参与补贴活动不再要求固定的日期,仅需满足竣工一年以上的基本条件,若消费者在活动开始期间满足年限要求,可在满足年限的当月申请,如A先生房子是在2024年10月15日竣工的,那么他可以在今年的10月份就开始申请。

  如何申领优惠券?消费者可登录“云闪付”平台,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点击进入“河南焕新”端口→点击进入“消费品以旧换新”端口→点击进入“旧房改造专区”→点击进入“新乡”→领取优惠券。

商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本次补贴活动采取支付立减的形式,有需求的消费者可以登录“云闪付”平台领取消费券,到参与活动门店进行消费,由商户对消费者是否满足参与活动的条件进行初审并核验消费券,核验完以后,商户统一递交资料(15天内)至属地住建部门进行复审及现场核查。

  补贴活动开始前已支付装修款或已购买装修物品和材料的,不可以享受补贴;企业或商家不需要一定要等装修完工后才上报材料;对参与补贴活动的企业或商家的具体要求,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6月17日发布的公告内容中获取。

  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发票开具时间应在补贴活动开始后且发票开具地址为新乡市域内;没有发票仅有支付凭证则不可以申请补贴。根据要求,发票的抬头人是房屋产权人,房屋坐落可写在发票备注里,填报的发票金额包括税额;申领、审核通过后,补贴发放的具体时间要根据实际工作进展情况,补贴资金会按程序拨付到企业或商家提供的银行账户;本次参与活动商家名单会在“云闪付”平台上公示。

  申领过程中发现有骗补、套补行为怎么处理?首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其参与资格、退回补贴资金,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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