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世彬)3月31日,记者了解到,近日,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向卫滨区平原镇路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颁发了我市首本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不动产权证书,这标志着卫滨区在贯彻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放活“林地经营权”方面迈出重要一步。
首证办理过程中,市资源规划局第一事务中心严格遵循林权登记相关要求,通过详细的实地勘查、精准的测量定位以及全面的信息公示,确保整个流程公正透明和严谨规范,为我市本级同类型林权登记探索了有益经验。
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不动产权证书可作为林权抵押贷款、申报林业项目、申请林木采伐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事项的凭证。此次不动产权证书颁发,为我市市场主体打通林权抵押融资渠道提供了要件,进一步调动社会各方参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积极性,助力乡村振兴、促进林业增效,为林地经营权流转作为盘活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