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静指出,“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全市法院系统要深入领会“规范司法权力运行”的基础性地位,准确把握“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的关键路径,奋力追求“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的最终目标。要从“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方面着力,强化政治素质与职业道德建设,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完善督查机制,深化审判管理,运用好信息化手段,对审判流程进行全链条、节点式管控,实现权力运行的全程留痕、动态监督。要向“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发力,持续提升法官实现实体公正的能力基础,通过智慧法院建设、优化审判管理,提升程序效率和透明度,加强一站式建设、多元解纷、巡回审判等司法为民举措,更好实现司法公正。要在“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方面用力,聚焦“三个显著提升”,打造过硬队伍,加强智慧辅助应用和审判管理,提高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