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我市消防监督执法干部将每年至少对重点单位开展1次实地指导并提出工作建议,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实地指导,重点指导其完善消防安全制度,聚焦火源气源电源、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动火作业等致灾因素,加强防火巡查检查、消防控制室值班值守、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等。同时,指导重点单位结合场所规模特点、火灾风险、灭火力量和消防设施等情况,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按照本系统消防安全工作部署要求,指导重点单位辨识火灾风险,落实消防安全管控措施,每半年至少对重点单位开展1次实地指导并提出工作建议,重点指导重点单位成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重点岗位人员职责,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指南、火灾风险防范指南、火灾风险检查指引及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每半年至少与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1次座谈会商,通报行业系统近期火灾形势,了解掌握重点单位消防管理、问题整改、培训演练等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重点单位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管控措施,加强巡查检查、培训演练、值班值守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