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要求,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每月至少要督促重点单位开展1次自查自纠行动并提出工作建议,指导重点单位查看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设施、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是否私拉乱接,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等动态隐患问题。每季度至少对重点单位开展1次实地指导并提出工作建议,按照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工作指南要求,指导重点单位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每年至少组织重点单位开展1次灭火和疏散演练,重点组织夜间、节假日期间和重点部位等专项疏散演练。每半年至少与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1次座谈会商,通报行业系统近期火灾形势,了解重点单位消防管理、问题整改、培训演练等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公安派出所民警和消防文员负责每年至少对重点单位开展1次实地指导并提出工作建议,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实地指导,重点指导其完善消防安全制度,确保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设施、灭火器完好有效,加强消防“生命通道”等重点环节管理,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自知、自查、自改”制度和公示承诺制。指导重点单位结合场所实际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每年还要组织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专题培训;向所在联合指导组人员提供消防安全业务知识指导,并对本组人员开展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