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加装电梯“新政”

2025-07-08 09:24:30 来源: 新乡日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文奇)记者7月7日获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正式印发《进一步促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以“降低门槛、拓宽渠道、优化流程、化解矛盾”四大举措为核心,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按下“加速键”,破解“悬空老人”的出行难题,让更多居民实现“一键直达”的幸福生活。

  启动门槛大幅降低。《措施》突破性推出“一户申请即启动”机制。只要有一户业主提出加装电梯意愿,社区(村)将立即启动整单元或整幢楼的业主意愿征询工作。表决规则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求参与表决人数达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且获参与表决者四分之三以上同意即可签约,显著降低项目启动难度,加速惠民工程落地。

  资金渠道多元拓宽。构建“业主自筹+政策支持”双轨机制,切实减轻居民负担。业主及配偶、子女名下住房公积金可一次性提取用于加装;达成法定同意比例后,可申请使用本幢(单元)住房维修资金;符合国家老旧小区改造政策的小区,可申领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基础工程;鼓励老产权单位或房改售房单位提供资金支持。与此同时,建立住宅单元电梯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参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保障电梯全生命周期维护。

  流程效能全面提升。社区(村)受理申请2个工作日内转报街道(乡镇);街道(乡镇)1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查并出具评估意见,受理提速,大幅压缩前期等待时间。街道(乡镇)指定专人负责,通过单元公示栏张贴、业主微信群推送“明白卡”、现场答疑会等形式主动宣导政策,提升居民知晓度。《措施》还公布了全流程操作指引、各楼层出资参考系数及计算公式,方便群众申请使用。

  矛盾化解精准施策。针对低层住户协调难这一普遍痛点,《措施》新政策要求公示期内出现异议的,社区先行调解;调解未果的,由街道(乡镇)介入,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作用,引导理性协商。《措施》明确提出可探索多种方式给予一层业主适当补偿,寻求不同楼层业主利益的“最大公约数”,促进在自愿平等基础上达成一致。对依法开工项目,相关业主须提供必要便利。对无理阻挠破坏施工的行为,业主有权通过司法途径维权索赔,保障工程顺利实施。

责任编辑:王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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