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乐新指出,开展《条例》执法检查,是贯彻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生动实践,是贯彻省委“四高四争先”部署要求和市委“1+6+5”工作布局的实际行动,是提升人大监督质效的具体举措。各级人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执法检查的责任感使命感,全面检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推动《条例》在我市有效实施。
王乐新强调,要把握特点规律,根据“市直单位责任清单”和“重要条款检查清单”,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检查重点。要通过第三方评估、电子调查问卷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提高执法检查工作实效。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上下联动,发挥代表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浓厚氛围,为助力卫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建设水美新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