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分钟普法通话,70分钟现场守护 新乡县民警巧解群众“两难”困局

2025-09-09 10:18:01 来源: 新乡日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本报讯 “货款没到账,这车木材今天说啥也不能拉走!”近日,新乡县合河乡一处木材堆放场内,木材老板李某站在货车车头前,眉头紧锁,斩钉截铁地对货车司机说。货车司机姬某则急得满头大汗,手里紧紧攥着手机,语气中带着几分急切:“买主已经把货款付过了,你咋就是不让我的车走呢?”双方各执一词,争执声越来越大。在僵持不下之际,姬某拨通了110报警电话求助。

  新乡县公安局合河派出所民警梁泽豫接到110指令后,立即带领辅警马峻、李瀛、乔庆阳驱车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第一时间安抚双方情绪,待两人情绪稍缓,便分别向李某和姬某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经核实,8月27日,山东货车司机姬某通过一家中介公司接到了一笔从新乡运输木材至山东郓城的订单。买主按照交易流程,将货款全额支付给了中介公司,随后姬某便驱车前往中介公司指定的木材堆放场装货。然而,当木材顺利装车完毕,姬某准备发车时,木材老板李某却以未收到货款为由,拦在了货车前。姬某当场出示了买主向中介付款的转账凭证,可李某坚持“不见货款不放行”,两人就此陷入争执,情绪也越发激动。

  掌握基本情况后,梁泽豫判断问题的关键在于中介公司未及时转交货款。他当即拿出手机联系双方提及的中介公司,试图核实货款去向并协调解决问题。起初,他多次拨打电话均未接通,好不容易接通电话后,中介公司负责人又以“财务不在”“流程未走完”“银行卡暂时冻结”等理由推诿,不愿及时将货款转付给李某。面对这种情况,梁泽豫耐心地在电话中向其释理说法,一方面,他明确指出中介公司代收货款后及时转交卖方是其应尽的义务,拖延付款已涉嫌违约;另一方面,他从双方合作的长远角度出发,动之以情地劝说其正视问题,避免因小失大影响信誉。经过13分钟的反复沟通,中介公司负责人终于松口,通过微信视频向民警和李某承诺,将在两个小时内将货款清算完毕并转至李某账户。

  尽管中介公司负责人作出了承诺,但李某依旧满脸顾虑。他看着已经装上车的木材,忧心忡忡地说:“民警同志,万一两个小时后还是没到账怎么办?货已经装在车上准备拉走了,到时候我找谁要钱去啊?”考虑到李某的担忧并非没有道理,为彻底化解矛盾,梁泽豫决定留在现场,与李某、姬某一同等待货款到账。其间,民警还主动与两人聊起运输行业和木材生意的日常行情,缓解现场的紧张气氛。1小时10分钟后,李某的手机突然响起短信提示音,他急忙拿起手机查看,确认2万余元货款已成功到账。

  看到货款到账,李某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连忙向民警道谢。随后,李某主动让开道路,姬某也向李某表达了理解之情,双方握手言和。满载木材的货车缓缓启动,顺利驶向山东郓城。

(单积盛)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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