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应聘“降标”这个可以有!

2025-02-14 18:43:41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姬国庆

  2月7日至8日,为期两天的2025年“春风行动”新春招聘会在市体育馆举行。(《平原晚报》2月9日A05版报道)

  对于求职者来说,应当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应聘时“随机应变”,遇到合适的企业时不妨降低一下就业标准,这样有利于自己尽快解决“就业难”问题。

  新闻中报道,此次活动共有2.1万人参加线下招聘,达成用工意向0.73万人次,约是参加线下招聘求职者的三分之一。

  客观而言,有些求职者没有与企业达成用工意向,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企业的原因,也有求职者自身的原因。

  值得思考的是,当求职者“相中”企业时,企业为什么没有“相中”求职者呢?当企业想把求职者当成人才引进时,求职者为什么没有与企业达成用工意向呢?

  仔细想想,有些求职者学历一般、水平一般、能力一般,只是一个普通人。然而,这些求职者却非常自信地认为自己“不一般”,把求职目标定得比较高,既想去好企业,还想拿高薪酬、高福利,其实这只是“一厢情愿”的想法。

  当这些求职者去好企业应聘时,他们因为不符合企业的招聘条件,当即就会被好企业拒招。求职者遇到与自身条件相符合的企业时,企业给出的薪酬、福利却达不到求职者的期望,从而没有与企业达成用工意向。

  还有一些求职者,虽然他们的学历高、水平高、能力高,确实是个难得的人才,但是他们把求职目标定得“离谱”。

  当一些企业遇到这样的求职者时,很难满足他们提出的要求。求职者稍不如意,就会给企业挂出“免谈牌”,甚至仅仅因为福利之类的小问题,求职者就与企业“谈崩”了,对于企业和求职者来说都是比较遗憾的。

  一些求职者的经验已经验证,并且还在不断验证,只有不想工作的求职者,没有找不到工作的求职者。

  也就是说,虽然达成用工意向是企业与求职者双方的事,是由双方协商决定的,实际上,能否达成用工意向,最终的“决策权”却牢牢地掌握在求职者的手中。

  就此而言,求职者去应聘前,一定要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客观地评估一下自己的学历、水平和能力,然后“对号入座”去找符合自身条件的企业,这样去应聘的成功率还是比较高的。

  客观而言,如果求职者遇到自己认为比较好的企业,给出的薪酬、福利与自己的期望和要求“差不多”,求职者也不要过于“较真儿”,不妨“降标”先入职再说,千万不要因为“差一点儿”就让自己与企业“擦肩而过”,从而影响到自己的就业大事。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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