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一项经常性工作,要引导党员、干部把他律转化为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纪律教育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党员干部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重点,全面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从中汲取遵规守纪、廉洁奉公的源动力。在学纪知纪明纪中,全面对照、严格遵循,把党的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各级党组织要突出重点对象,加强对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的纪律学习培训,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创新方式方法,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选树勤廉典型发挥示范效应,用好用活案件资源深化警示教育,常态推进学纪执纪明纪守纪。
要强化刚性约束,彰显“严”的威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戒尺”立起来,严到位。持续传导“严”的压力,营造“严”的氛围。要充分发挥“四种形态”层层设防作用,注重发挥保障激励作用,让党员干部明白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心存敬畏、不越雷池。纪律是必须遵守的“硬杠杠”,只有严明纪律,才能为正确行使权力、防止以权谋私划底线、设置禁区。在监督执纪中,要坚持严字当头,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两面人”,坚持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不断增强纪律约束力和制度执行力,对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常震慑。
加强党的纪律教育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受约束的行为往往是最危险的行为。要经常性开展党的纪律教育,让党员干部习惯党纪党规约束,习惯党和人民的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在严格执行纪律上巩固深化,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刚性和严肃性。要严格监督执纪,清除“害群之马”,不断纯洁干部队伍,不断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只有不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遵规守纪意识才会在心中真正生根,敬畏党纪党规,才能更好地激发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营造锐意进取、奋勇争先的生动局面。(童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