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国庆
年关将至,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月8日,在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一指挥下,获嘉县人民法院开展“冬日暖阳”涉民生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平原晚报》1月10日A05版报道)作为被执行人,应当积极履行判决、主动还款,既可以避免被强制执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也是在为自己“减负”,让自己过个没有任何负担的“安心年”。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有些被执行人却不执行已经生效的判决。对于被执行人来说,因为不履行判决,不但给胜诉人带来很多烦恼,而且自己整日焦虑、担惊受怕、四处躲藏......可以说是“惶惶不可终日”。
再说了,一旦成了被执行人,不但要承担法律责任,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而且还有可能连累到自己的家人,可以说“害人害己害家人”。
获嘉县人民法院在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一指挥下,大力开展“冬日暖阳”涉民生专项集中执行行动,让一些被执行人履行判决,执行到位金额16.65万元。
说句实在话,被执行人在执行行动中还款,让胜诉人拿到了自己的执行款,对于胜诉人来说案结事了,温暖人心。
其实,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被执行人在春节前还款,卸掉了包袱,减轻了负担,不但可以过个“安心年”,而且今后还可以光明正大地做人做事。
还值得注意的是,新闻中提及,此次集中执行,共查找被执行人16人,拘传6人,拘留1人。
很显然,获嘉县人民法院还对拒不履行法律判决的被执行人依法运用强制措施。在大家都在喜迎新春佳节时,对于这些被执行人来说,因为没有还款,不但需要付出法律的代价,而且很难安心过年。
说句实在话,我们也能理解个别被执行人的难处,可能他们确实暂时存在一定的经济困难,但是个人存在经济困难不能成为不履行判决的理由。
作为被执行人,应当克服困难,积极履行判决,想方设法尽快还款,早日卸掉包袱,避免因为不还款给自己增加不必要的负担。
早日还款,安心过年。现在,距离春节还剩下15天时间,我们希望被执行人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在春节前积极履行判决,主动把执行款还给胜诉人,让自己也能感受到“冬日暖阳”的温暖,轻轻松松地过个“安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