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蕊)5月22日,记者从新乡市遗体、(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会议暨《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宣讲会上了解到,自2012年我市完成首例人体器官捐献以来,累计有125例器官捐献,捐献大器官330个,遗体捐献66例,挽救了300多名终末期器官衰竭重症患者的生命。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我市遗体、(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推动我市遗体、(人体)器官捐献事业健康发展,市红十字会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在新乡医学院召开新乡市遗体、(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会议暨《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宣讲会。遗体、(人体)器官捐献是人间大爱善行,是国家医学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挽救生命、弘扬人间大爱和生命接力的高尚事业。自2012年以来,我市遗体、(人体)器官捐献事业累计挽救了300多名终末期器官衰竭重症患者的生命,多次被省卫健委、省红十字会评为“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先进”。
会议还总结了去年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情况和相关做法,有关专家详细解读了《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政策知识》等,遗体、(人体)器官捐献宣讲员宣讲了关于遗体、器官捐献的感人事迹。来自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新乡医学院、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各驻市医疗机构代表共计120人参加了此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