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崔敬)4月23日,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宣读了关于命名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的决定,并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代表颁奖。其中,河南省21地获命名,新乡市光荣在列。这是继1997年以来,我市连续第八次获此殊荣。
双拥模范城(县)是拥政爱民、拥军优属模范城市和模范县的简称,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部队与所驻县或县级以上城市的政府、人民群众,在开展双拥活动中因成绩突出,经过一定程序命名的先进典型,是部队驻地党委政府、驻地部队机关和全体军民共同的政治荣誉。
本次荣膺“全国双拥模范城”,是继1997年以来,我市连续第八次获此殊荣,彰显了我市在拥军优属、军民融合方面的卓越成就,充分体现了我市双拥工作在全国争先进位的良好态势。近年来,我市双拥工作根植于深厚的红色文化底蕴,军爱民,民拥军,军民鱼水深情愈发浓厚。
多年来,我市自觉发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光荣传统,大力提升服务能力,大力实施“拥军支前工程”“社会化拥军工程”“‘三后’无忧工程”“爱民为民工程”“红色传承工程”等,推动双拥工作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如今,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优良传统正在我市代代相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