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崔敬)当前,我市正在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成功查办多起具有警示意义的案件。12月10日,记者了解到,市市场监管局公布高新区电动自行车领域典型案例,以警示相关行业经营者和消费者,助力电动自行车走好“安全路”。
案例一:9月25日,执法人员依法对高新区一电动车经营部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店内待售的两辆“爱玛”牌电动自行车(产品型号:TDT1349Z),合格证信息与车辆存在不一致的问题。经检验,该型号电动自行车为不合格。
案例二:9月3日,执法人员依法对高新区一电动车销售行在售的10辆“雅迪”牌电动自行车(产品型号:TDT3238Z)进行抽查检验,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案例三:9月25日,执法人员依法对高新区一电动车销售店在售的4辆“爱玛”牌电动自行车(产品型号:TDT1298—1Z)进行抽查检验,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案例四:9月25日,执法人员依法对高新区某电动车销售店在售的两辆“五星钻豹”牌电动自行车(产品型号:TDT010Z)进行抽查检验,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以上案例当事人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