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蕊)12月4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部门了解到,本月起,我市参保人员在医院使用实体卡(身份证或社保卡)进行医保结算时,需输入密码进行身份核验,确保人卡相符和交易安全。
据了解,按照有关规定,为向参保群众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医保结算服务,有效防止骗刷盗刷等欺诈骗保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参保人员个人权益和医保基金安全,自本月起,我省全面实施参保人员就医购药使用身份证进行医保结算时增加密码校验机制,严禁身份证免密结算。
调整后,全省医保信息业务系统开启强制验证规则,我市参保人员在医院就医或药店购药时,可以从以下三种核验方式中选择一种进行身份验证,否则将无法使用医保结算(报销)。三种核验方式分别是: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综合服务刷脸终端设备)、社保卡+社保卡密码、身份证+医保码密码(仅用于紧急特殊情况)。其中,医保码支付、医保刷脸支付无需输入密码;社保卡支付需输入社保卡密码;刷身份证支付需要输入医保码密码核验身份。
医保部门人员提醒,为避免影响参保人员正常医保结算支付,建议参保人员提前准备好医保码,或通过医保刷脸终端刷脸进行医保支付。参保人员激活医保码、设置医保码密码可通过登录注册国家医保APP获取,也可以通过支付宝、微信搜索“河南医保”小程序,点击医保电子凭证按指示操作获取。针对操作不便的老人和儿童等特殊群体,可由家属通过国家医保服务APP、支付宝、微信开通医保亲情账户,代为激活、出示或协助修改医保码密码用于身份证医保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