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卓)家装厨卫“焕新”补贴政策来啦!11月4日,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居民生活品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部门联合印发《2024年新乡市装饰装修及厨卫改造所用材料物品购置补贴操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对旧房改造、装修和厨卫局部改造等进行补贴。
《细则》明确了补贴范围及标准。当消费者购买用于旧房改造、装修或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面层装饰、门类、窗类、管线类、五金电器、吊顶类、窗帘、灯具等享受本次补贴,按照上述品类购置价的15%给予补贴,单品补贴不超过1500元,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7500元;整房装修按产权人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总价款的20%给予补贴,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其中,家装物品及材料总购置价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的60%,若未达到60%的,按照家装物品和材料总购置价的20%给予补贴。以上补贴政策,消费者择一选取。需注意的是,补贴申请人须为房屋产权人,补贴家装物品和材料购置价格以线下销售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税价格为准(电子发票)。
补贴政策期自《细则》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受预算总额控制,本次补贴活动原则为“先到先得,用完为止”。消费者购置材料物品发票的开具时间应在《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所购材料物品应于《细则》印发之日后实施装修(安装)。
补贴申领发放流程为装修申报、提交材料、部门审核、补贴发放和闭环核查五个步骤。其中,装修申报环节中,申请人需在装修前通过“云闪付”相关专区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完成实名认证等;提交材料过程中,申请人在装修(改造)所用的材料和物品购置完成后,通过开工材料审核备案后,转入实地审核环节;部门审核环节中,申请材料齐全的,由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进入补贴发放环节。上述流程完成后,再进行补贴发放和闭环核查。
《细则》还规定了相关配套措施。其中,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将指导督促装饰装修企业和家居建材企业提供交易合同和样品展示服务,为合同签订人提供质保服务,优化交易手续;鼓励装饰装修和家居建材企业在开展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过程中,依据行业规范制定消费激励措施,叠加自主折扣让利,措施实施标准应当在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责任编辑:李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