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提醒告诫书

2024-10-16 12:35:59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本报讯 (记者崔敬)目前,我市家装厨卫及电动自行车等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正在如火如荼进行。10月14日,记者了解到,市市场监管局向有关经营者及单位发布提醒告诫书,以保障产品质量安全,落实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及规定,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各经营者应在显著位置标明销售价格,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确保消费者清晰了解置换政策、销售价格、优惠幅度、补贴标准等。

  不得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标价诱骗消费者。同一区域内的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统一调整价格。经营者销售的家装厨卫及电动自行车产品等消费品,必须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

  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消费品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格检查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证书等信息。

  在以旧换新经营活动中,消费者如果遇到产品质量、价格违法等问题,可随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受理消费者合理诉求,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障群众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中能够安心消费。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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