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新一期消费提示警 示莫让暖手宝发“暴脾气”

2024-01-09 10:33:00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本报讯 (记者崔敬)暖手宝作为冬季的“避寒神器”,因其可快速发热且携带方便,受到消费者的青睐。1月8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新一期消费提示警示,提醒消费者在享受暖手宝的便利时,要谨慎购买,并安全使用。

  要查标识。消费者应仔细查看暖手宝标识上的产品信息,如生产厂名、地址、规格型号、材质、工作参数、安全警示等,避免购买“三无产品”;还要查看生产日期,超过两年以上的尽量不要购买。

  要看外观。消费者应仔细查看暖手宝外观是否有破损或者缝隙,电源线和电源接口是否完好无破损;还要触摸表面初步判断是否是电极加热,如果感觉里面有硬硬的柱状电极,就是电极加热式暖手宝。

  要看是否有过压保护装置。过压保护装置一般分为内部和外部两种。内部的过压保护装置一般可以通过说明书得知产品是否有此装置,而外部的过压保护装置一般被称为鸭嘴式。

  此外,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使用时要格外注意。由于儿童缺乏相关电器使用常识,建议在监护下使用,避免造成触电、烫伤等安全事故。老人由于对热不敏感,家人应随时关注,更不要把暖手宝放进被窝,避免睡觉时身体挤压造成低温烫伤。

责任编辑:李昕

关于

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举报 意见反馈 新闻地图 旧版回顾
网站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新乡日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大河新乡网版权所有
©1997-2022 河南致晟提供技术支持